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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113學年度環境教育方案2.0-川山家計畫

內容:

    • 依據新北市環境教育中程計畫(111-114年)辦理。
    • 本局自101年以來持續以山林田野教育、海洋教育、溼地教育及諾亞方舟等四大議題補助學校提出環境教育計畫,希冀藉此帶動本市中小學師生認識在地並關心週遭環境,為擴大環境教育效益,訂定「環境教育方案2.0-川山家計畫」,以臺灣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「穿山甲」命名,以山、川為家概念,並協助校園棲地復原及多層次營造,旨揭計畫更結合永續發展指標中陸域生態(SDGs指標15)、夥伴關係(SDGs指標17),由學校擇定某種動植物為焦點物種訂定校本課程,進行校園棲地營造進行復育及跨校交流分享。
    • 本案計畫簡要說明如下:
      • 甄選類別:種子學校、新苗學校、綠蔭聯盟。
      • 參與對象:市屬各級學校。
      • 辦理方式:本計畫採學年度實施,每校可申請6~40萬。
      • 經費說明:依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經費撥付流程簡化措施」,本計畫已明定支用項目及標準(詳如計畫伍、經費編列原則,經費編列項目僅限於三~十三項),為增進行政效率,申請學校可免提送經費概算表,授權各校於動支時依本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填具經費概算表,並經主辦會計及機關長官核章後據以執行。
      • 報名方式:請於113年7月31日前將資料上傳至本市環境教育中心網站/最新消息/113學年度環境教育方案2.0-川山家計畫申請上傳區(網址:https://www.sdec.ntpc.edu.tw/p/423-1000-407.php?Lang=zh-tw)。
      • 實施期程:
        • 審查會議:預計於113年8月辦理,請申請學校依限將上傳申請計畫。
        • 期末報告(114年7月前):成果上傳至指定網站;另新苗學校、綠蔭學校提出臺美生態學校、教育部環境教育實作競賽申請。
    • 參與學校敘獎額度及人數:
      • 校長:依據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」第7條第2項第3款第2目,辦理重要計畫,成績優良,記嘉獎1次,由學校提報本局辦理。
      • 有功人員:依據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第6條第2項第3款第10目,復依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」附表第4項第2款,執行專案計畫績效優良,主要策劃人員記功1次,餘協辦人員5人依功績程度嘉獎1~2次。
    • 本案參加教師於計畫執行期間依實核予公假登記(課務排代),確切時間依實際情況調整。
    • 相關計畫檔案請至下列雲端連結下載參閱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-01WZRxrmE5xL0Ctpu2ryClNBYUnrBFZ?usp=sharing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