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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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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●○● 電子菸及加熱菸辨識及觸法 ●○●○

電子菸及加熱菸對照
電子菸及加熱菸對照
健康署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,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菸)。電子煙與加熱菸之外觀辨識、差異比較及法律規定等,可見對照圖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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