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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本校甄選學務處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,報名至4月30日止。

內容:

資格條件:

  •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;高級中等學校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
  •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等)及網路操作技能。
  • 具服務熱忱、積極、學習能力強,能配合加班者尤佳。
  • 無雙重國籍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。
  •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,品德操守端正。

工作項目:

  • 學務處行政工作。
  • 學生出缺勤、獎懲登錄電腦。
  • 發送公文、接聽處室電話、各項會議紀錄製作。
  • 其他學務處臨時交辦事項。

工作地址:新北市立五股國民中學(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二段49巷15號)

薪資:依「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」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,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7,800元。

報名方式:

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,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3年4月30日(星期二)16時前,寄達或親送至本校(警衛室),逾時不候。信封請加註「應徵五等約僱人員(學務處幹事職代)」及白天聯絡電話、手機,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。:

  • 新北市立五股國民中學職務代理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(五股國中學務處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報名表1130426.docx (37 KB),應含簡要自述、學歷、經歷、專長及服務證明等,並親自簽名、附照片)。
  • 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(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)。
  •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。
  • 檢附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(無則免附)。
  • 其他專業證照(無則免附)。
  • 身心障礙手冊(無則免附)。

※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。

甄審通知: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。

面試後,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,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,本校得予從缺。經錄取者,通知當事人,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。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,應徵資料需返還,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

聯絡電話:02-22915224轉135人事室。